“最多跑一次”工作法在征求意见了。
而以前的“清单工作法”好象没有征求我们普通大众的意见,是省上发下来的吧。近年搞了一下,各单位都有声有色。
其实要说”最多跑一次“工作法,也是“一次性告知制”的拓展和提升。如果告知清楚了,那么就可能只跑一次。
对服务对象来说,让他最多跑一次,我们可以主动作为。但我们,也是相对被动的一方。因为最大的一点,他提供的资料能不能一次性提齐,不能一次性做对。并且,一般的行政许可、审批如办照办证,都不止一个单位。
每个人服务对象就是听清楚了,也不免会失误,也不免会有一时半会办不齐的资料。
真正做到最多跑一次,那就是我们的政务服务做得极好。一是政务公开准确及时,二是办事流程清楚,三是做到政策宣传解释咨询到位。让欲办事的人,通过电话、书面咨询、网络查询、窗口问询等方式,真正清楚要准备的资料并准备齐全。
做到”一次性告知“,做到”一口清“,做到”首问责任制“,才能有望做到”最多 跑一次“。
其实这也是一个相对的问题。 想要让行政相对人最多跑一次,是一种好的愿景。但到底相对人能不能做到,那也取决于他们自身。
也许我的论坛友人们听说”最多跑一次“,立马”呵呵“。
但是,这体现了地方党政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办事效率的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心愿、积极态度和进取精神,在”三城建设“、”大美公园城市建设“中,有着积极的意义。
为民+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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