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德阳市人社局消息,涉及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36种国家谈判药品已被纳入德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据悉,从2017年9月1日起使用该药且符合相关条件者,目前可申请报销。
36种药品中,包括31种西药和5种中成药。31种西药中15种是肿瘤治疗药,包括了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还有5种是心血管病用药,如治疗急性冠脉综合征的替格瑞洛、治疗急性心梗的重组人尿激酶原等;其他的药品分别是肾病、眼科、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以及罕见病用药。
5种中成药中3种是肿瘤药,还有两个是心脑血管用药。根据德阳市医保局相关规定,其中重组人凝血因子VIIa等20个药品在个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城镇职工医保25%,城乡居民医保第二档30%,城乡居民医保第一档35%)后,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重组人尿激酶原等16种药品,按我市现行乙类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报销办法等规定执行。
据介绍,由于这36种药品大多价格昂贵,为防止滥用和欺诈行为,德阳市医保局将实行“四定”(定评估机构、定治疗机构、定供药机构和定责任医师)方式强化管理,并对上述药品使用患者实行实名制管理。同时,为了给患者带来便利,将对这些药品实行单行支付,全市统一由供药机构申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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