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森林公安局通报】自“飓风1号”行动开展以来,隆昌市森林公安局克服警力少、辖区广、任务重等困难,创新工作机制,引入民间爱鸟组织参与,与农林局、古湖景区管委会和各镇街合作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2018年1月2日,隆昌市森林公安局与古宇湖景区管委会、隆昌市爱鸟养鸟协会到景区内餐馆农家乐进行专项检查。我局打响了新年专项行动“第一枪”,从某农家乐冰柜内查获疑似白鹭5只,据违法行为人李某某,误信传言,为给家人补身体,从他人手中购得无合法来源的白鹭五只,目前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已对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其非法使用的野生动物予以没收,并处行政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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