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你在麻辣社区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知悉并会同县林业和园林局共同调查核实,现作如下回复:
一、关于反映山峰村林权证相关情况。经调查核实:2013年8月,广元市利州区老鹰嘴社区居民马江涛(身份证510723197001064511)代表广元鸿霖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在山峰村村民曾叔林的介绍下,到该村一、三社流转林地1903亩,涉及农户43户。其中山峰一社600亩,涉及农户13户;三社1303亩,涉及农户30户。流转价格为一社每亩120元,三社每亩110元。合同约定:一社每户预付定金1000元,共计1.3万元,实际预付1万元。由于广元鸿霖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未足额预付定金,致使该社无法兑付,目前1万元定金暂存在一社社长向友章处。三社每户500-1000元(有林权证的每户1000元,无林权证的每户500元),定金共计2.45万元,已全部发放给农户,剩余流转费用待林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一并支付并退还农户林权证。因2014年旺苍县暂缓办理林权流转业务,致使流转过户手续至今未办理,合同约定事项未完全履行到位,31本林权证全部保存在马江涛处。镇、村、社干部及部分农户多次与马江涛联系,但马江涛一直处于失联状态。
关于反映“旺苍县国华镇山峰村林权证被村组干部骗走用于抵押贷款”一事不实。山峰村一、三社林地流转均召开了群众大会,绝大部分村民参加了会议,一致同意流转,并自愿签订了《流转合同》,提供了林权证,由于林地流转过户手续未办完,致使无法在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登记。
处理建议:1、相关部门将积极与广元鸿霖农林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组织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尽快达成处理意见。2、建议群众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
关于反映山峰村油牡丹相关情况。经核实,2015年7月,四川鸿心源农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刘长贵(2016年10月已死亡)经山峰村村民向传勇(现住山峰村七社,祖籍盐河乡人)的介绍和带领,到山峰村与村三职干部(曾孟、周永强、曾叔林)见面洽谈油牡丹产业发展事宜;随后山峰村召开了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会议,大家一致同意在全村栽植油牡丹。2016年1月20日,四川鸿心源农业有限公司与山峰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租用协议,土地租金150元/亩。2016年的土地租赁费已按年度全部支付。由于四川鸿心源农业有限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现已暂停投资发展油牡丹,故2017年度土地租赁费未支付。目前,镇政府已责令山峰村和四川鸿心源农业有限公司联系,尽早兑付土地租赁费。
在此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国华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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