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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全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的通告》。
通告明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纳税义务人应于当年5月20日前、11月20日前分两次缴纳应纳税款(纳税数额较小的,也可当年5月20日前一次性缴纳全年税款)。
凡顺庆辖区内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有未缴或少缴税收行为的,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提供相关涉税资料。
凡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欠税的,可根据其违法情节,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逾期未办理纳税申报、缴纳欠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纳税义务人,将依法采取加收滞纳金、予以罚款、公告欠税、阻止出境等方式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告也明确: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附:全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方案
顺庆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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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坪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由上表可看,就土地使用税额,顺庆区税额标准最高,嘉陵和高坪差不多,以顺庆区均税额12元每年每平方为例,100平方的营业用房,一年仅收税1200元,影响有限,目前小编还没有查询到南充房产税的相关收费标准,但公告中明确: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前段时间西充也同样帖出了房产税征收通知,遗憾的是对于征收标准一字未提,在县政府官网上咨询相关信息也没有任何回应,这是不是意味着想怎么收就怎么收,可以暗箱操作因人而异? 政策性的东西还是应该像市里那样公开透明,让普通老百姓也可以一看就懂,既方便了群众也有利于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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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聊斋客 发表于 2018-1-17 00:22 顶一个!据说西充按租金收税!年租金百分之八左右。 东门桥一个50来平方年租金没南充闹市多,也就八九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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