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AISASSA专柜柜台摆放的部分运动鞋无论是“鞋头T型补强结构”、“鞋底中插片”还是鞋上的“商标图案”与爱世克私(ASICS)运动鞋都极其相似,非常容易导致混淆。
经过反复对比鉴定并多次与商标持有人沟通后,认定AISASSA专柜的A111-3型号、A113-3型号、A113-5型号、B113-9型号、B125-12型号、B125-11型号、B111-9型号、B120-10型、B120-11型号、583A-4型号、A120-6型号为仿冒爱世克私(ASICS)商标专用权产品,执法人员当场对54盒上述型号运动鞋进行扣押,货值金额2万余元。
仿冒他人商标”一直是工商部门非常头疼的问题,首先是认定难,鉴别是否“容易导致混淆”,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需要执法人员非常专业的眼光;再则全国也出现很多类似案件行政败诉的案例,造成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时“畏首畏尾”。
本案中,执法人员及时与商标持有人沟通,在突击检查时,对正品和仿品进行反复对比鉴定,确认无误后及时扣押,为后续的案件办理做好充足准备,体现了我局行政执法的专业和果敢。后期,我局将继续加大仿冒商品的查处,为保障辖区市场公平交易,维护消费者切实利益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