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每月对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单位检查1次以上,覆盖面达100%;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化妆品流通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经营使用单位1600余家次,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28件。⑵一企一档+示范创建。县域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企业建立了“一企一档”监管档案,并将诚信经营情况注入档案;大力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等创建,评选诚信计量示范单位6家、诚信示范药店5家,诚信示范药房6家。⑶定期抽检+动态召回。定期对县域内的药械化妆品进行抽检,确保每季度抽检实现全覆盖;对全县销售经营的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制药制剂有限公司等企业25批次不合格药品、杭州普济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猪源纤维蛋白粘合剂等进行产品召回,督促召回药品2300盒,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9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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