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山红叶”网友: 近日,您在平昌麻辣论坛登载题目为《巴中交警支队、平昌交警大队,出来给个说法》的帖文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要求当事检测公司出具情况说明。现对您作出如下回复: 一、 平昌县金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和平昌县金财商贸有限公司均隶属于平昌县金财金鑫投资有限公司,平昌县金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和平昌县金财商贸有限公司均属企业,并非我局交管部门下属部门。 二、 根据公安部、质检总局2014年4月29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测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与检测站脱钩,公安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举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及其子女、配偶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检验机构经营。自2015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全部撤回派驻检验机构负责查验机动车、核发检验标志的民警。平昌县车管所自投入使用起已按照规定与检测机构脱钩。网友反映的检测机动车各环节中的收费问题属上述公司企业行为。如有乱收费现象,可向物价和工商部门反映。 三、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经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了相关部门,请您及时与我局交管大队联系,联系电话0827-6280590。 特此回复 平昌县公安局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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