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到底该不该狠心强逼苦命寡妇儿媳母子走绝路?!
尊敬的各位律师和网友:大家好!
我今特向大家介绍一苦命寡妇母子俩人的情况,特请各位律师和网友能给指教为谢! 我们蓬安有一对再婚夫妇的婚房,是男方与其父共买吃住经营于一体的一小间旧门面瓦房,产权人是其父亲。他们再婚生育一子,户籍上在男方农村大龄未婚妹妹名下的,实际扶养教育仍是孩子的生身父母。孩子不足6岁时,孩子的父亲因患食管癌入住医院,自2014 年4月至2015年5月下旬死亡。该人死亡时上有父母双全,留下再婚妻子和两个儿子(成年长子自幼因被祖母过分的娇生惯养所致,一直无能自食其力,游手好闲,大龄未婚,吃住在网吧)7岁幼子为再婚生育,以及与父共买吃住经营于一体的一小间旧门面瓦房,再以及治病所欠下的巨额债务。 之前由于先是其母亲患病已久,进而又是其大姐不幸遭遇车祸被致头部重伤,由于肇事方当时很少拿钱给治伤,主要是靠家中父母等亲人给她陆续筹钱和借钱救治,到这男子患病入院之时,家里早已一贫如洗并已负债累累了。因此,治病时父母亲属等只给了极少部分,主要是靠其再婚妻子回娘家筹借费用,到死亡时其妻已经为其背负了终身难以偿还的巨额债务。如今其大姐的车祸已经解决了,其母亲和大姐都已逐渐康复,不需用人了。 寡妇因对游手好闲的继子供给不足,其公婆二老却要狠心地强逼寡妇儿媳母子带着终身难以偿还的巨额债务限期离开婚房,这实际上是在强逼寡妇母子走绝路了! 寡妇儿媳,47岁,文盲,无工作,多病,不足10岁幼子正读小学,生活来源和偿还巨额债务以及供养游手好闲的继子就靠婚房开的小茶馆的微薄收入艰难度日。 其公婆二老在中学有住房,都有退休工资,其公婆二老的其余子女都已各立门户。但是,客观的说,吃住经营于一体的一小间旧门面瓦房,也确实容不下她们继母子三人同吃同住,成年未婚的继子无处可住也是一客观实际问题。 综上所述:47岁无工作,多病,带着不足10岁幼子正读小学的文盲寡妇,因对游手好闲的继子供给不足,却在被公婆二老限期搬离婚房的强逼下,已有带幼子去轻生的念头了。为此,咨询如下: 一特问其公婆这样做,到底违不违法?!该不该如此狠心强逼苦命寡妇儿媳母子走绝路?! 二特问无能为力的继母,应对其一直无能自食其力,游手好闲,大龄未婚的继子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三特问应如何才能解决她们继母子三人的吃住生存问题?! 四特问应如何帮助才能促使她们间有效避免极端悲剧的发生?! 谢谢大家!
此致
敬礼
陆大春 电话:15390292672 2018 年 1 月19日
特注:此因涉及个人隐私,故先隐去其姓名和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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