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2月在通江皂角树移动营业厅原价购买了一部vivox9手机,当时营业员说可以免费赠送一张流量卡,我本不想要,说我不太用的着流量,但对方说反正都是免费的,而且可免费使用一年,一年后再扔掉就好了,出门的时候可以用一下,于是我接受了。可是就在2018年1月,我原有的号码收到了扣费消息,打电话至10086客服咨询,客服说这条扣费消息来自于我的副卡!但我个人所知我并没有办理过副卡!去到营业厅询问,才知道副卡就是去年2月份所谓的赠送的免费一年的流量卡!我们要求他们给予解决,但是营业员态度恶劣,声称需要购买手机的发票,以证明确实是免费使用一年!我们只好回家取来发票,他们看了发票,承认事实,查询到确实还有免费额度,但不明原因为何扣费,让我们回去等,16号如未返还,可以来营业厅解决,并承诺可以免费取消这张副卡,如当场取消,需付违约金!于是本月16号我再次来到营业厅要求按约定解决,可是营业员及经理拒不解决,副卡也不取消,并称嫌麻烦可以将我的身份证留下,择期取消!我们拒绝这样的无理要求,并要求马上解决,返还被扣费用,取消副卡!最后发生争执,营业厅经理迫于压力收走了副卡退还了被扣费用18元,但在我们离开时,遭到营业员讥讽辱骂,声称,18块都要,真下贱!说话口水都喷脸上了,你是不是有结核病!并多次挑衅,你动我一下试试?我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手指打到了她的脸,在这个过程中营业厅无人制止!最后营业厅更是选择了报警,说我们闹事,但经理又站出来劝说我们离开。两天之后我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要求配合调查,我在下午两点半去接受调查,派出所却只调查我一人,并在晚7点给我3天拘留的处罚,不接受罚款,并立即执行!试问这样的处罚公正何在?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老百姓要回自己的钱,却被骂下贱,发生纠纷并没有造成人员伤情却只处罚我一人,称骂人不对但不犯法,我动手了无论结果如何就该接受处罚!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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