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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保监局撰写《建议》 直指租车公司销售“基本保险”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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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 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四川保监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报道中提到的租车公司在没有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前提下,打着“保险”的名义向租车者收取“基本保险费”一事,保监局稽查处和中介处在接到投诉后将进行摸底调查,若情况属实,租车公司这种违规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

不仅如此,其他地区的保监局也发现了类似的问题。近日,记者获悉一份名为《对汽车租赁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分析及建议》,该文件由某地方保监局明察暗访后成文,直指汽车租赁公司“四宗罪”:直接向承租人收取“保险费”,涉嫌构成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收取基本保险费,涉嫌构成强卖保险行为;对保险合同信息披露不充分;保险费计算的合理性有待商榷,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将建议保监会,进行专项整治

根据《建议》内容,上述地方保监局已对汽车租赁公司存在的4大保险经营问题进行了摸底和调研,需要从保监会层面加强监管整治。该文件建议保监会对汽车租赁公司涉嫌非法从事保险经营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加强相关信息的披露,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租车公司“四宗罪”

一宗罪:无销售保险资质 涉嫌非法经营

根据《建议》内容,当前国内市场规模较大的汽车租赁公司有神州租车、一嗨租车、首汽租车和瑞卡租车4家。经了解,这4家汽车租赁公司均以被保险人和投保人身份,按年以公司的名义将营运车辆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然后再向承租人提供短期保险服务。该保监局认为,汽车租赁公司存在既无经营保险业务的资质,提供的保险又未经审核或备案,就直接向承租人收取“保险费”的问题,涉嫌构成非法经营保险业务。

据了解,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要求,2015年修订的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当前能够销售保险产品的机构主要有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不过记者登录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查询后发现,4家租车公司均未在四川保监局管辖范围内取得保险经营资质,也无网上销售保险资质,因此在四川地区并无销售保险产品的资质,目前他们直接向承租人收取保险费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经营保险业务。

《建议》还指出,汽车租赁公司销售的短期保险产品并未经过备案审批。根据《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险公司销售的保险产品应经过审批或备案。截至目前,保监会和中保协均未审核和备案过按日销售的汽车保险产品,汽车租赁公司销售的相关产品属于非法产品,构成非法经营保险业务。

此外,汽车租赁公司提供的不计免赔服务实质是不计免赔险,如果汽车租赁公司就免赔部分单独向租车人收费,并将收费作为今后事故理赔基金,而不交给保险公司,也将涉嫌构成非法经营保险业务。

二宗罪:收取商业车险费 涉嫌强买强卖

《建议》内容显示,目前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方式分为线上预订、电话预订和门店预订三种,其中线上手机APP预订成为最主要方式,保险服务也多通过此渠道销售。以一家租车公司APP为例,当选好车辆点击“立即订车”后,显示的费用合计金额大于首页显示的日均租车费用,此时费用除车辆租赁及门店服务费,还包含基本保险费和手续费。“基本保险费”未对各类保险的价格分别说明,也未充分揭示保险及不计免赔服务的具体内容。

根据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而汽车租赁公司为承租人提供的保险中,除第三者责任险为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外,其余险种均为商业保险,不属于强制险范围。也就是说,汽车租赁公司不能强制要求汽车承租人购买。

《建议》指出,“被调查的4家汽车租赁公司都将这些保险作为必选项目,强制承租人必须购买,违背了保险合同自愿订立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权,涉嫌构成强卖保险”。

三宗罪:保险合同信息披露不充分

汽车租赁公司存在的第三个问题是对保险合同信息披露不充分。《建议》指出,汽车租赁公司向承租人提供保险服务涉及的保险合同为格式合同,但并未充分履行向承租人的说明义务。一方面,承租人支付保险费时,仅显示汽车租赁费,而在确认支付后才显示需要交纳的保险费,汽车租赁公司并未对保险费所覆盖的保险内容进行充分披露。另一方面,一些汽车租赁公司甚至故意隐瞒承保范围,导致承租人在索赔时发现保险内容与汽车租赁公司官网公布的不符。

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四宗罪:保费虚高 或构成不当得利

《建议》还指出,汽车租赁公司保险费计算的合理性有待商榷,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上述保监局调查发现,汽车租赁公司收取的基本保险费在租赁收入中的平均占比约15%。而根据神州租车和一嗨租车的财报,其支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用在租金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4.1%和5.4%,保险费用支出占比远远少于保费收入占比,即汽车租赁公司从承租人收取的保险费远远高于其实际保险费用支出。

另一方面,汽车租赁公司收取的保险费远远高于保险公司提供类似保险服务的收费。以其中一家租车公司的大众朗逸为例,按照2016年年报披露的65.1%的车队利用率,其车年均保费收入为21385元,而平安财险类似包含1000元不计免赔保险的年保费为6356元,人保财险包含2000元不计免赔保险的年保费为8982元。租车公司收取的保险费用分别是平安财险和人保财险报价的3.36倍和2.38倍。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汽车租赁公司保险服务定价过高,且费率未经过审批或备案,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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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报道
随着商务用车、旅行用车需求的日趋增加,国内的租车行业蓬勃发展,神州、一嗨、瑞卡、悟空等知名汽车租赁机构业务如火如荼,而春节临近,租车市场更是订单量猛增。

不过,作为消费者,你在租车时留意过租赁车辆的费用明细吗?你知道自己使用的车辆是否真如租车公司所言,配备了“足够”的保险保障吗?日前,记者走访了市内多家汽车租赁机构,发现不少鲜为人知的保险“内幕”。

保障“缩水” 神州租车商业险仅投保了5万
出行安全是每一个驾驶员非常关注的问题,目前神州、一嗨、悟空等公司都大打“安全牌”,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自己提供“车辆损失险、2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5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等,甚至还有公司称能提供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爆裂险、自燃损失险等。然而这些租车公司宣传的车辆“保障”真的存在吗?

1月16日上午记者登录神州租车APP,租赁了一辆1.5排量的别克轿车。系统显示,租赁该车费用为129元/天,包括车辆租赁费及门店服务费69元、基本保险费40元和其他手续费20元。其中基本保险费用显示为“必购产品”,承保范围包括:车辆损失险(1500元以内的损失由客户方承担)、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5万元、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爆裂险、自燃损失险。

  当天中午,记者在南二环附近的神州租车取车点拿到了这辆别克轿车,交接车辆的工作人员表示,该车辆有车损险和20万元的三者险保障。随后,记者通过保险公司查询了这辆别克轿车的保险保障内容,结果让人吃惊:该车的商业险部分仅投保了5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这与该公司网页、APP及工作人员宣传的“车损险、20万元三者险保障、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障范围大相径庭。即便加上交强险12.2万元的三者险最高额度,该车三者险合计也不足20万元。至于其他所谓的车损险等,根本就不存在。

事实上,“保障缩水”并非神州租车一家,记者进一步走访发现,一嗨、天下行等多家汽车租赁公司都存在类似问题,承诺20万的三者险保额,大多仅购买了交强险和5万元商业险,甚至有的只购买了交强险,仅有极少车辆配备了10万元以上的商业三者险。

在一嗨租车,记者拿到一辆尾号为Q2的标致汽车,租车预订信息上显示的基本保险费里,承诺提供车辆损失险(含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1万元/人/座。然而记者通过保险公司查询后得知,该车只有交强险、5万元商业三者险和不计免赔。另一辆尾号为N5的小轿车,除了交强险,并未购买任何商业保险。

不过也有超额购买了三者险的车辆。在悟空租车,记者租赁了一辆尾号为B8的7座商务车,官方宣传的是20万三者险限额,但记者通过保险公司查询到,该车购买了50万保额的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是2万元/人/座。

工作人员大多知情 官方表示会承担保额差额
随后记者致电多家租车公司的客服热线,客服均表示车辆提供的保障为官方宣传的“20万元”。根据官网信息:神州租车、悟空租车的基本保险里都提供2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障范围是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承受的损失,其中承租方即租车人责任为0,保险公司及出租方责任为100%,备注信息里则附加了条件:“保险公司免赔/拒赔的部分由客户承担”。

交接车工作人员其实对“保障缩水”一事大多心知肚明。神州租车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的车商业保险三者险都只买5万,加上交强险,“差两三万到20万,我们对外都说20万”。谈到如果出事赔付怎么处理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是认这20万的”。他透露前不久就这么赔了一笔,“毕竟致人伤亡事故很少,公司宁愿垫这两三万也比每台车增加保额的成本低”。

神州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出于成本等考虑,公司对外出租的车辆只投保了商业三者险5万、交强险12万,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只承担这17万的赔偿责任,公司已经在官网上承诺了最高保额为20万元的三者险,所以根据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除了保险公司的理赔,公司还会承担保额和公司承诺金额之间的差额。

而一嗨、天下行的工作人员对三者险保障存在的缺口也是默认态度。一嗨交接车工作人员表示,“一嗨的三者险可以由租主付费选择,由20万提高到50万、100万甚至更高的额度”。

租车强购“基本保险”租车公司保费两头吃?
日前,有市民质疑租车公司基本保险费的收取涉嫌“强买强卖”,这部分保费存在既吃保险公司赔款,又吃客户赔款的“两头通吃”情况。为此,成都商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租车费不仅仅是车辆租赁费,各家机构均含“基本保险费”
记者登录神州、一嗨、悟空、瑞卡等国内主流的汽车租赁平台,在其公司官网的首页上,各种可供租用的车型琳琅满目,车型旁边的日租价格也颇具吸引力。以一辆普通轿车为例,租用一天的价格只要60~90元。不过,一旦点击进入预订页面,最终租赁价格就会发生变化。
  以悟空租车为例,租用一辆1.6排量的5座雪佛兰科鲁兹,官网首页日均价格为65元,而点击进入预订页面后,费用就变成了190元(车辆租金65元+基本保险90元+其他费用35元)。其中基本保险标注为“必选”,包含车辆损失险(含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1万/人/座)。根据悟空官网所列明的保险责任,车辆发生实际损失时,租车人需要承担1500元及以内的车损险责任,保险公司和租车公司承担1500元以上的部分。

记者又登录神州、一嗨、瑞卡等租车平台,都有相同的收费体系。

保险公司赔了客户也要赔租车公司保费两头吃?
有不少消费者质疑,租车公司既然给车辆购买了一年期的商业车险和交强险,客户也支付了租用期间的“基本保险”费用,为啥出事故后还需再赔1500元以内的部分呢?

1月15日,记者在租用神州租车的车辆时,工作人员表示,“出了比较大的事故需要维修的话,一般定损金额在1500元以上的,公司就会找保险公司出险”,但若是1500元以下的小擦小刮,一般不会马上报修,因为“保险报修的次数多了第二年保费比较贵”。公司的处理办法通常是要么自己修,要么等伤痕多了一起报保险,但不管最终是否有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租车人都要承担1500元以内的赔偿。当记者提出“那岂不是保险赔偿两边都收了”,该工作人员坦言确实如此,这部分费用其实算是公司的利润,也是“万一有事故需要公司赔偿的预备金”。

这样的赔偿规定在一嗨、瑞卡、悟空等租车平台都是一致的。以一辆车假设发生擦刮后定损2000元为例,租车公司得到的赔偿金额共计3590元,由基本保险费90元、保险公司赔付2000元、租车人赔付1500元组成。

基本保险费收取存疑,国内无针对车险的短期保障产品
就租车人支付的“基本保险”费用,记者调查发现,神州、一嗨、悟空、瑞卡等均无法单独对这部分费用提供相对应的保单,仅可在结算单或发票中单独列明一个“基本保险费”。那么,这个“基本保险费”到底交给了谁?

昨日,记者致电四川多家财产保险公司,咨询是否可以购买几天时间的超短期商业车险,无一例外得到的答复都是“不行”。某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内没有针对商业车险开展超短期的投保业务,商业车险的主要险种,如车损险、三者险都是一年一保,而租车公司的车辆本身也大多投保了一年期的商业车险,因此租车公司向客户收取的“基本保险费”并没有交到保险公司。

神州租车一名工作人员私下透露,“这笔钱是公司收的,没有保单”。公司收了这个保险费之后,用来补贴三者险保额缺口、小擦刮等的维修费用。

从记者摸底的情况来看,目前国内几大知名租车平台的基本保险费用为40~100元/天。那这笔保险费是如何核定收费标准的呢?一位曾担任某省内大型租车公司中层的陈先生透露,费用收取跟车型的热门程度、维修出险概率有一定的关系。

现在各家租车公司还推出了额外付费的“不计免赔”服务,如果租车人选择额外购买这项服务的话,可以免去1500元以内的车损险赔偿,而购买这项服务的花费是50~80元/天。然而这笔费用收取也是虚高,一位业内人士算了笔账,按照1500元左右的不计免赔来计算,一年保费约在600~700元,折合每天的保费仅需2元左右。

律师解读:商家宣传与实际不符属虚假宣传
对于租车公司普遍存在的“保额缩水”问题,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永兰表示,不管商家最终是否按约定保额进行赔付,商家实际购买的三者险保额与宣传的额度不符,已构成虚假宣传的事实。邱律师表示,商家在宣传资料、官网信息上发布不符合实际的保险保障金额,同时在正式合同中又对这一金额避而不谈,涉嫌造成合同文件的重大误解,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就租车公司官网首页显示租赁价格与预订页面价格的差异,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李华律师认为,租车公司通过仅显示租赁价格的“低价”方式吸引消费者预订车辆,实际支付时却附加上了基本保险费、手续费、其他费用等,也构成虚假宣传。“租车公司用保险费、其他增值服务费等方式变相提高了租金,客户往往很难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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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 10:29
夜查行动在哪里?江油大康有个严重污染厂天天晚上生产……过了十二点开始生产了,请问在管没有?

发表于 2018-1-22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都是两头赚钱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 12:25
老百姓烤点腊肉都是污染,难道他们是应该生产应该污染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2 12:33
18383643311

2019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8-1-22 13: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22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很多新兴产业都有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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