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至18日,由广元市工商局、市旅游发展委、市食药局和市质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剑门关景区、昭化古城景区、千佛崖景区、旺苍红军城景区、苍溪红军渡景区、朝天明月峡景区、青川县木椟景区、剑门关大酒店、天赐温泉酒店、旺苍宾馆、广元天豪酒店、朝天大酒店、四川广元交通国旅、广元康辉国旅、四川环宇国旅、广元青年国旅东坝门市部、苍溪电商一条街、各县区部分综合市场等25家景区、旅行社、商业街、市场进行了检查。
针对旅游景区(点)及周边经营户、旅行社及分支机构、星级旅游饭店及集中购物场所,重点开展了经营主体资格、旅游商品质量、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行为、合同违法行为等方面的联合检查,在联合检查中对发现的案件线索按照辖区管理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对不规范的经营行为给予及时纠正,本次检查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发现涉嫌违法线索3条,抽检旅游商品7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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