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区城市管理机构改革动员会召开。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冯静,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亦,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振华,副区长鄢光忠出席会议。
会议宣布了我区重新组建城管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机构改革工作纪律。会议宣布经区委同意重新组建区城市管理局,区城管局下设副局级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再保留区市政公用局、区市容环卫局。在管理职能方面,整合原城管局全部职能和市容环卫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管理职能到重新组建的区城市管理局。在执法职能方面,区城管综合行政大队具体行使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住建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环保、工商、食品监管、水务等与城市管理相关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此次改革的重要意义,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工作。要严肃改革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要求推进改革,确保改革工作不违规、不“走样”。
(信息来源于温江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