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589|评论: 23

[群众呼声] 敬请蓬安县人大常委办公室就民政工作政策文件中的名词概念做出权威解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25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就是天天在一个大锅里吃饭的人

发表于 2018-1-25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发表于 2018-1-25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w018_副本.jpg

发表于 2018-1-25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w019_鍓湰.jpg

发表于 2018-1-25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w020_副本.jpg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9: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9: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楼主以前发的帖子获悉:你是在为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年人呼吁,此人应该享受低保,但是从当地政府的回复来看,本人觉得还是不应该享受,毕竟他有两儿一女且条件还不错,虽说多年以前就与儿女的户口分开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儿女赡养老人的义务就没有了,如果老人与儿女的户口分开,都把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推给政府,这显然是行不通的。当然,如果当地有不符合政策享受了低保和扶贫的,应该进行举报,而不是认为他们条件好的都享受了,为什么条件差的没有享受到。

发表于 2018-1-25 19: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我理解为:1.在一锅吃饭一起生活,桐互依赖,相互尽义务的成员。2.户口本上所有成员。3.金钱使用不会产生借贷关系的成员。。。。。别见笑,这仅为我个人的理解。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8-1-29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彩云追月7278 发表于 2018-1-29 06:09
蓬安低保政策,在蓬安的范围适用。


1517190136391.png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