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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证还没办下,为了贪一时之利,就私自用货车运输渣土,在凌晨时分,被正执行“平安成都.冬季铁拳“行动的交警二分局民警挡获。今天中午,记者从交警二分局获悉,因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属无证运输,运输企业将面临1万元罚款的处罚。
今天中午,记者在交警二分局见到了渣土车所属公司法人陈某,据了解,陈某公司驾驶员徐某于1月9日凌晨1点,驾驶一辆号牌为川AX58**重型自卸式货车载满土方从一环路中医学院附近工地出发,前往金府路附近,在途经二环路交大路口时,被民警现场挡获。经查,陈某公司的川AX58**重型自卸式货车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陈某涉嫌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擅自承运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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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贪图一时之利,渣土证正在办,还没有办下来,车子就上路运输了。这确实是一个深刻的教训。”陈某说到,她表示她们公司最近换了一批新车,正在申请《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但是审批下来需要一段时间,为了贪图一时之利,有车子在没有拿到证就上路运输了。她们公司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这项行为的错误,以后会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分局民警介绍,陈某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行为违反了《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将给予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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