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你的微信朋友圈有没有出现过这样一款颇具神秘色彩的“全能药水”,宣称既能去痘印还能除螨虫,长期使用可以“增强皮肤抵抗力”...1月23日,记者从都江堰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如果你也购买了类似药水,又看不到批准文号,那很可能是遇到了假药。
●微信朋友圈里冒出“全能药水” 59岁的杜某在都江堰市开有一家诊所。由于长期行医积累了一定的口碑,她便萌生出自已调制药水销售的想法。2017年5月开始,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杜某在其经营的诊所内,分别配制“全能药水”、“祛痘药水”、“湿疹药水”,将上述药水通过微信朋友圈对外宣传、销售。 杜某颇具“品牌意识”,她给药水定了个牌子叫“杜医生的医药箱”,并将“商标”印制到瓶子上。此外她还制作了说明书,产品名称、规格、主要功能、用法用量、保质期等项目一应俱全。 记者注意到,“全能药水”的文字说明宣称有“去痘印嫩肤,缩小毛孔,美白嫩肤祛螨虫”的作用,长期使用还可以“增强皮肤抵抗力”。
而另一款名为“祛痘药水”则宣称能祛痘,与“全能药水”配合“不仅提高祛痘功效,还可以去痘印”。第三款药水名为“湿疹药水”,被介绍为能同时被成人和婴幼儿适用,能治疗“不明原因红疹”。
●系维生素C加一堆抗生素调制 2017年8月21日,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杜某经营的诊所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尚未销售的“全能药水”、“祛痘药水”、“湿疹药水”共计29瓶,经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的药水均为假药。 在加工现场,执法人员查获维生素C注射液160盒、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6件720瓶、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300盒、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300盒、脂肪乳注射液35瓶。经调查,杜某在朋友圈里销售的药水其实是利用上述药品为原材料配制的。 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发现,上述原料均为处方药,且多数为抗生素,其中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适用人群里标明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赚了2万被罚4万 获刑十个月 因涉嫌生产假药罪,杜某于2017年9月4日被都江堰市公安局取保候审。至此,杜某已经卖出了价值约2万元人民币的药水。 2017年12月,都江堰市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同时,涉案物资均被没收上缴国库,杜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元被予以追缴。
本案承办法官告诉记者,三种药水的制药原料都是杜某从正规渠道获取到的,也都是真药,但是组合到一起有可能会有潜在的隐患,“有可能发生化学反应”。“要说效果我也不清楚,不过市民不该盲目追求效果,对于没有批准文号的药品,即使是外用,也要慎重,更不要相信朋友圈里的‘秘方’。”他说。 生活中,医疗机构将若干种药物配制到一起较为常见,那么是否意味着此类行为都是在“卖假药”呢?为此,记者致电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对方告诉记者,如果是提前批量配制好并进行销售,将涉嫌违法,但是诊所可以根据某个患者具体病灶开具处方,针对性地配制药物,“这是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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