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两派出所协警是否有交通管理执法权?2018年1月22日17:21在南江县下两镇省道101线自家门口停车回家取东西,大约5分钟左右,而且此路段并没有设置禁止停车的标志,下两派出所的协警就拍照开违反禁令标志罚单,在开罚单前,我的房屋租客吴军说我马上就开车走,他们不予理会继续开罚单,事实也是我取了东西就开走,我找协警商议撤销处罚中双方发生口角,现在巴中市交警短信已收到,而且四川省交警也发来短信,这是怎么回事?以往违章只是巴中交警发短信,四川省交警从没发过短信,这种现象是否可以理解为公报私仇?我文化少,不懂法,理解不了这些情况,能否给我解释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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