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不少人选择在酒店预订年夜饭。虽然距离春节还有20天,但不少酒店的年夜饭包间竟然已预订完毕,甚至出现“一桌难求”。但正是因为年夜饭预订火爆,有些商家为了多赚钱竟然在吃饭的时间上打起了“小算盘”。位于双流区的一家星级酒店,竟然作出了“1.5小时内”必须吃完的规定,超时消费还要收取超时费。
其实不止这一家,位于二环路西二段的一家酒店规定:“大年三十当天晚上,要在9点30分之前吃完。”因为酒店平时晚上10点关门歇业,大年三十当天,很多员工都想回家与家人团聚,所以酒店将平时关门的时间提前了半个小时。如果不小心超时了,一桌每隔半个小时要加收100元的超时费。
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去酒店吃年夜饭的家庭越来越多,春节大家都希望回家跟亲人团聚,过年期间开张迎客的酒店终究是少数,难免出现“一桌难求”的火爆现象,作为酒店业主,既不想轻易放走上门的生意,又不可能无节制地延长打烊时间,于是便祭出了限时吃完、超时加费的招数,此举既难免影响消费体验,又免不了要多掏腰包,也就难免遭来大家对合理性与否的质疑。
一些家庭选择去酒店吃年夜饭,就是为了有一个更好的环境、获得更好的享受,也更便于一家人谈谈心、拉拉家常,这就要求酒店的春节服务更周到、细致,多一些人文关怀,相关规定既要合乎国家法规和酒店业服务规范,又要尽可能照顾到消费者的诉求和感受,以免影响过年团圆的温暖、和谐氛围。
不过也有人说,其实这种还能理解,毕竟工作人员大年三十晚上还在加班。春节绝大多数人都在休假,唯独餐饮服务业辛苦也能理解。所以多收一点费用也无可厚非
对于年夜饭超时加钱,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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