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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应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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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9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基本条件
确定养老金领取地的基本条件,是要看参保人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具体来说
如果参保人员在多地缴纳了社保,而他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那就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而在参保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满10年的,需要在参保关系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
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参保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又不满10年的,需要将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累计缴费已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该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那就需要将养老保险关系以及相应的资金归集到户籍地,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户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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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1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

发表于 2018-3-11 12: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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