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近日发文 要求: “各市(州)驻地 城市周边的 殡仪馆、火葬场、公墓等殡葬服务场所,从今年2月15日起,一律禁止焚烧和燃放冥币、香烛、烟花鞭炮等丧葬用品行为,其他地区的殡葬服务场所倡导禁燃禁放丧葬用品行为”。1月23日,我市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2018年达州市城区殡葬服务场所春节清明期间群众祭祀管理有关工作。会议指出,做好节日期间群众安全文明祭祀工作意义重大,由通川区、达川区政府牵头,协调民政、环保、公安、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在达州市主城区殡葬服务场所内群众祭祀过程中燃放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和制止。发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力量,加强对在达州市主城区殡葬服务场所内禁燃禁放丧葬用品的宣传和倡导。 市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果断处理春节清明节期间可能发生的在达州市主城区殡葬服务场所的突发公共事件。民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殡仪服务单位开展安全检查,清除安全隐患,制订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报告相关执法部门,引导群众有序祭扫;殡葬服务单位要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措施。公安部门要制订疏导方案,认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殡葬服务单位及周边的交通畅通,并协助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维持秩序,及时处置祭祀活动中的治安案件。林业部门和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做好及时扑救的综合调度。城管执法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及时劝导制止在达州市主城区殡葬服务场所内燃放丧葬用品行为。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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