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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主题] 于欢案办案警察之一被移送审查起诉 涉嫌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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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4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于欢案办案警察之一被移送审查起诉 涉嫌徇私枉法

2018年02月04日 20:00:25
来源: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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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聊城冠县刑警大队刘西潮涉徇私枉法被移送审查起诉
据大众网1月31日消息,2018年1月25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受理冠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原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刘西潮涉嫌徇私枉法一案。
聊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显示,2018年1月17日,经聊城市监察委员会批准,冠县监察委员会对冠县公安局正科级侦查员(原刑警大队大队长)陈立民、刑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刘西潮采取留置措施,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
大众网报道称,这是聊城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办结的第一起案件。案件受理后,阳谷县人民检察院严格遵守依法办理、稳妥有序的原则,已于1月26日依法告知刘西潮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1月30日对刘西潮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多方信息证实,刘西潮为于欢故意伤害案办案民警之一,但官方并未透露刘西潮被查是否与于欢案有关。http://p2.ifengimg.com/a/2016/0810/204c433878d5cf9size1_w16_h1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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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4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辱母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2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于欢的辩护人,被害人杜志浩的近亲属、被害人郭彦刚的诉讼代理人到山东高院查阅案卷。

2017年5月27日8时30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2审判庭公开审理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

2017年6月23日上午9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22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5年。法院认定其刺死1人行为系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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