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请别悲伤,别绝望,相信公道总会到来
1.妻子惨死五个多月,《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也指出责任在医院,但德昌县医院和卫计局一直未调查处理责任人员。迫于无奈,我于1月23日向凉山州信访部门反映情况。
2.2月2日(周五),德昌县信访局要我去信访局与各部门面谈。纪要如下:
3.2月2日(周五)参加信访局面谈的一众部门未经任何调查,对我反应的情况充耳不闻,于2月5日(周一)直接结论性地回复:“总之,事情发生后,县卫计局和县人民医院积极配合,医院不存在任何违规操作,擅离职守或伪造病历等行为”。
4.请问县卫计局和县人民医院:
(1)县人民医院是这次人命纠纷的责任单位,应该是被卫计局调查被处理的对象。卫计局却在回复中说,“县医卫计局和县人民医院积极配合……”,配合什么?合谋欺骗群众?共同商议如何对付家属吗?
(2)2月2日(周五)沟通后,我方据《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和律师意见,依据法律法规正式提出了诉求并出示了证据,当日诸多部门无一做任何调查,欢度周末后,于2月5日(周一),就直接结论性回复了“总之,不存在违规操作,不存在擅离职守,不存在伪造病历等行为”。结论从何得来?
(3)县医院和县卫计局反复强调,一直依法依规处理此事。依的是什么法,什么规,可否明示?《刑法》,《执业医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卫生行政处罚法》,《医疗质量安全事故调查规定》等是不是法,为何有法不依,死人了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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