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提高食品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2月7日,区食药监局在辖区内开展了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3人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6家、流通企业3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4家餐饮和流通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时整改。 在餐饮经营环节,检查了承办“年夜饭”、职工聚餐等大型宴会的餐饮经营单位,重点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索票索证、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餐饮经营单位餐具消毒记录不全、采购台账登记不规范、后厨从业人员佩戴首饰工作、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过期、消毒柜内存放个人使用的餐具,烹饪间内的容器落地摆放等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约谈其负责人。在食品流通环节,主要针对节日期间的消费特点,重点检查进口食品、肉品摊床、水产品等节日热销食品,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散装食品未在销售容器上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等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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