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领导没文化处理事情不作为,胡乱作为,武断作为,野蛮作为难道我们这些在社会底层的企业或个人为他买单吗?
人物关系:企业方为甲方,劳务总承包方为乙方,
一个项目做完后本来就是一个合同纠纷,由于乙方纠结了一批所谓的民工到人社局去闹,任凭乙方单方面的陈述。在没查实真实情况的前提下居然可以武断的下达高额的支付令,下达支付令后甲方各种举证各种阐述事实真相。人社局不管不顾,也不针对客观事实,也不分清事实依据,一味的自我感觉是甲方的全责。难道就不去思考不去想一下乙方的责任?也不去考虑事情的真实性?不去寻求解决事情的确切办法?老是一味的蛮干?
在下达高额的支付令无果的前提下,又以毒咒发誓的方式,去菩萨面前下跪,妈批连天等方式调查出来一个自我认为公平公正的结果?这次更过分,在为了撇清之前下达错误的支付令的结果强制外加恐吓的方式胁迫甲方与乙方签订一份和解协议?这种所谓的和解协议难道都没想过只会加深矛盾?难道就没去考虑如果甲方无力支付该怎么处理?毕竟真实存在的民工工资是不会变的,这样做的结果会是什么?只会是故意制造社会群起事件,只会让一些家庭妻离子散、不得安宁,难道我们就该承受这些?这都是谁的责任?事情是我们没做好,我该承担、我没有逃避,我也不是没有去想办法,我更不是不管不顾,我也很尊重用血汗挣钱的民工,他们是社会的最底层也是最不易的一群人我想让他们得到他们该得到的一部分难道有错?项目亏损我本来就已经血本无归我认,导致我亏损的人我合同上说的明明白白,他为了得到自己的利益利用了民工难道你政府官员看不懂?我想方设法就差以犯罪的方式去找钱、皇天不负有心人总算是好不容易凑到几万块钱交到人社局,我们也提出给没异议的民工给钱发了,可你们是怎么做的?一致强调要将我好不容易凑的钱拿给乙方,我真的没弄明白你为什么会这么做?是利益的驱使还是道德的沦丧?为此我怀疑过党、怀疑过国家,但我始终坚信个人的做法永远代表不了党也代表不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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