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哥”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七谷村村干部私自把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相关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对你回复如下:2014年,按照贫困识别标准和“两公示一公告”的程序,七谷村被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村,并通过农户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公示、乡镇审查公示、区政府审定公告,识别了建档立卡贫困户。该村是2014年实施扶贫项目村,通过帮扶,贫困户于当年(2014年)已按照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予以退出。
通过走访调查,刘才高,现年75岁,三儿子去世后,三儿媳(未办结婚证)离家多年未归,无音讯,留有一个孙子刘启干(15岁)由刘才高抚养,经刘启干自主申请,现其享受国家五保政策。两个七旬老人独自抚养孙子(刘才高与其家属、刘启干户口在一起),住在老式的穿逗结构的危房里。经刘才高自主申请,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委会公示等程序,刘才高享有异地扶贫搬迁建房资格。现刘才高已按照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予以退出。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如有其他疑问,诚请当面或来电咨询沟通。
观阁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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