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我再次发帖揭露锦江分局督院街派出所失职渎职,包庇纵容流氓黑势力组织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终于得到其上级机关锦江区公安分局的网上回复。然而令人失望的是,这是一篇满篇谎言,歪曲事实真相的回复。对此,我只能给锦江公安分局一个大大的差评。
首先,让我们看看锦江公安分局回复全文:
“网友:您好!您于2017年12月25日在麻辣社区上反映的情况,锦江区公安分局已收悉,并立即开展核实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督院街派出所于2015年11月21日至2016年3月24日期间共接到涉及指挥街模拟拆迁的有关警情11次,处警11次。
二、涉及指挥街模拟拆迁的11次警情中有9次报称的是与拆迁办人员因拆迁赔偿问题发生纠纷。督院街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了解具体情况后,详细告知双方认真协商(因涉及经济纠纷的赔偿问题,派出所无法介入),不得引发治安事件;在现场发生纠纷无法协商的,督院街派出所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双方在派出所调解室自行协商。另外2次警情系指挥街门口有人放喇叭,督院街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联系城管大队到场进行处理。
三、在指挥街模拟拆迁的警情中,督院街派出所都是严格按照有关接处警工作规范处理警情,没有任何违法违规操作,没有徇私枉法包庇黑恶势力的事情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第一,回复中称“11次警情中有9次报称的是与拆迁办人员因拆迁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与事实不符,报案人报案事由系流氓团伙实施暴力逼迁的各种暴力违法行为,并不是什么经济纠纷。是谁私自定性为经济纠纷的?依据何在?受害者与实施违法行为的流氓无赖没有任何经济纠纷可言,是谁打着经济纠纷的旗号来包庇黑恶势力犯罪?流氓恶势力团伙长期有组织实施的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冲击国家机关,私闯民宅,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当街绑架勒索非法拘禁,侮辱殴打他人等种种违法行为,竟然被你们以纠纷的名义一笔带过,不是有人蓄意包庇犯罪是什么?我们要求锦江分局彻查出警记录,还原事实真相,给所有受害者一个交代!
第二,回复中称“因涉及经济纠纷的赔偿问题,派出所无法介入”,纵然是存在所谓经济纠纷,派出所就可以任由流氓无赖长期为非作歹聚众滋事,扰乱社会治安?难道我看上了你们锦江分局局长家的住房,就可以强行要求你们局长必须以评估价卖给我?如果不愿卖就是经济纠纷,就可以雇佣流氓无赖暴力威胁寻衅滋事,辱骂殴打局长大人你的家人?如果发生这样的行为公安机关还不得介入?公安部早有规定警察不得介入拆迁,而锦江分局下属的一帮警察却以滥用职权,蓄意包庇流氓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行为的方式,对拆迁行为继续实施介入。
第三,文中称“在现场发生纠纷无法协商的,督院街派出所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双方在派出所调解室自行协商”。对于黑恶势力团伙的寻衅滋事行为,督院街派出所放弃了自己的执法义务,以“发生纠纷”掩盖暴力犯罪本质,让双方“自行协商”,实际上却是让黑势力团伙继续对受害人实施暴力威胁敲诈勒索。
第四,在2016年2月至3月长达一个多月时间不间断的张贴标语大字报攻击国家机关,侮辱他人人格的违法行为,被你们描述为“另外2次警情系指挥街门口有人放喇叭,督院街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联系城管大队到场进行处理”,鸣放高音喇叭你们或许可以不管,难道出警的警察都是“睁眼瞎”看不见挂的标语?这样的非法标语难道不该你们警察管?请问督院街派出所如何处置的?为什么这样的违法标语可以连续悬挂一个多月不被制止?
第五,回复中称“督院街派出所都是严格按照有关接处警工作规范处理警情,没有任何违法违规操作,没有徇私枉法包庇黑恶势力的事情发生”。得出这样的结论你们向哪位当初报警的受害人调查过?还是仅仅向受到控告的督院街派出所进行了调查?当前中央要求转变官僚主义作风,你们这样通过调查被举报的一方草草得出结论,究竟是官僚作风作怪?还是死心塌地企图继续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事实真相总有一天会大白天下!
综上所述,锦江区公安分局的上述回复就是一份满篇谎言,企图继续为黑势力团伙保驾护航,为黑恶势力保护伞开脱罪责的谎言之书。在此我作为黑势力犯罪的受害者之一,强烈谴责锦江公安分局的上述作为,并严正敦促锦江公安分局端正作风,彻查打着拆迁公司招牌的黑势力组织,彻查为黑恶势力保驾护航的不法警察,给所有受害者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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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锦江区公安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3月9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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