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朋友: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皇泽寺内的武氏家庙为2004年皇泽寺二期改扩建时修建,根据寺内保存的后蜀时期《广政碑》碑文“其间以水旱灾沵之事,军民祈祷於天后之庙者无不响应”的记载,寺内的此项内容是应地方民间纪念武则天的历史习俗而保留的项目。至今,每年9月1日,广元地方还有历史延续下来的传统节日“广元女儿节”,已纳入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为文物保护单位,家庙内经营人员所穿衣服为民间中式便装,不是僧侣袈裟,更不存在和尚行为,提供的项目主要有免费用香、领取平安带,点灯祈福(电子灯,3元/天/盏)、旅游纪念品(明码标价)等,这些项目为游客所喜爱。 二、为规范管理,我们逐年总结经验,并早已督促经营人员在武氏家庙内设置了多块提示牌,明确了服务范围及规定,并禁止采取不当言语等方式诱导游客消费,你反映的长明灯应是该公司点灯祈福项目,旁边立有“祈福灯3元一盏/天(电池费用),免费咨询,自愿购买”、“文明景区、消费自愿,不满意 7日内退款”等多块告示牌。此外,我们在皇泽寺入口处公布了举报电话(其中皇泽寺博物馆为3607017,3607012),所有投诉均能得到快速核实处理。 三、我馆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一是已约谈相关经营管理人员,责令加强管理,不得干扰游客参观,在消费前一次性告之游客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退款权利。二是经核查,正月初一我馆带班领导及相关值班人员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电话,也没有游客向工作人员反映类似情况。 四、由于您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我们暂未和您取得联系,对整起事件无法全面核查,相关经营人员否认以不当方式诱导游客消费。为全面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情况,我馆专门成立了调查组,请您附消费票据与我馆调查组人员联系(电话0839-3604088),我们将责令经营人员履行“所有消费凭票据7日内无理由退款”承诺。就此,我们也决定从3月1日起,对参与此活动的游客,将原“不满意7日内无理由退款”改变为“不满意15日内无理由退款”。并将严肃处理相关经营单位和人员,绝不姑息。
皇泽寺博物馆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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