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关于“大年三十为母报仇杀害仇家三人”的消息引发热议。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公安局的微博显示,2月15日12时许,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发生一起杀人案,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张扣扣已于2月17日7时45分投案自首。
就在全国各地回家团聚欢度春节期间,网上曝出陕西汉中南郑县大年三十杀人案。2月15日大年三十中午12点20左右,南郑县新集镇王坪村发生的一起凶杀案件。而22年前,凶手的母亲因地基纠纷被邻居时年17岁的儿子打死。因未成年被判7年,但仅服刑一年便被释放。 目前案情的背景介绍很粗略,很难判断张扣扣复仇杀人有多大的正当性。只有在张母是被邻居父子三人故意致死,父子三人都有血债,与存在徇私枉法的情况下,张扣扣的复仇才有正当性。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张母被邻居打死并不是张扣扣杀害邻居三人的全部原因。在他退伍后,他就有能力复仇。而事隔22年才动手,多半是生无可恋,失去了希望之后才将复仇作为自己生命的最终目的。如果他生活稳定,结婚生子了,恐怕就不会做出如此决绝之事。报道中说他“无正当职业”,暗示这与他杀人有联系。 “无正当职业”显然充满了歧视,政治不正确,但生活不稳定确实是他杀人复仇的诱因。或许在他失去母亲后,他受到了诸多社会不平等的对待。而他将这些不公的遭遇、他与这个社会的冲突与自己的落魄都归于年幼时邻居杀害了他的母亲,这或许是他杀人复仇更深层的原因。
而令人奇怪的是,在春节期间,这则消息竞不胫而走,得到了公开的曝光和不受限制的讨论。 于是,社会上下难能可贵地达成一致,借此案掀起一场宣泄的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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