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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这人丢了成都人的脸,人肉出来,还成都人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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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过年期间去北海旅游很开心是一件事情,但是在这次旅游当中收取了他人误转的一笔资金,对方要求退还的时候拒不退还,还装傻,把他人电话纳入黑名单,微信拉黑,人品极度有问题,成都人都是热心爽快的性格,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人种,玷污了成都人,此人电话158xxxx1427,希望成都人转载此人,让此人无处藏身,各大论坛已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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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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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4 22: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贴主真是无聊啊!

个人不当得利,本应该采取司法途径解决,来不来说 “丢了成都人的脸”这种高帽子,混淆视听,可恶。

如果以这样的语言和礼仪水平与人沟通,很多人都不情愿主动退款。

有话好好说,不必出来现眼啊。

2017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8-2-24 22: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楼说得有些些道理 不要一来就在道德的高点  还是大家协商解决问题为好!

 楼主| 发表于 2018-2-25 13: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人在我心里都是美好的,没想到出了这样的人才,可惜了

发表于 2018-2-25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逻辑不通啊。因为当事人与帖子有债权债务关系,所以 帖主 判断 当事人“丢了成都人的脸”,号召成都人都来“转发”,

让此人“无处藏身”。

个人利益冲突,让公众来服务个人的利益,这是不是典型的 公器私用? 哪个成都人有义务去转发?

如果有人说,某人丢了中国人的脸,难道,其他中国人都要去转发吗? 逻辑不清楚,本来有道理就变得没有道理了。  

2017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8-2-25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ERIC1010 发表于 2018-2-25 20:27
逻辑不通啊。因为当事人与帖子有债权债务关系,所以 帖主 判断 当事人“丢了成都人的脸”,号召成都人都 ...

其实就是自己转错钱了  还想打全成都人的脸  这个道理真可怕!!!

也是一种道德的绑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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