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苏溪乡金泉村4组队长龚榜月至94年担任队长至今已24年,任职期间涉嫌将国家对老百姓扶持及补助的部分资金占为己有。其下
几点
1:退耕还林款国家发放17年以来,龚榜月给队里每人分配了1.22亩后还剩余12亩,这12余亩的款被龚榜月分在自己的户头5亩,刘茂才2亩,龚榜明2亩,剩余3亩被分在2组李正元户头上。此笔退耕还林款250*15年+125*2年,共计40000余元。此笔资金则涉嫌被龚榜月占为己有。
2:村民的保险被强迫购买且无任何收据及保单,购买保险的钱被强制从补助款扣除。具体多少钱多少人只有队长清楚,从未给村明公布。
3: 生态林补助款龚榜月从未提及,也从未发放,金泉村村委2017年底开会才讲出此补助款已发放多年,但龚榜月未发放一分给村名,具体资金不详,估计约20000元。
4: 龚榜月任职24年以来从未公布4组的各项补助款项明细以及4组的开支及收入明细。村名要求把每年的开支收入明细公布于众,也将上述1.2.3.点已反映给村委及苏溪乡政府调查,但是村委,乡政府某干部已正在调查为由已拖延了1个月,且没有任何信息,也未见调查。
5:上述1.2.3点已视频录像取证。
4组村民逐级反映给相关部门,却都被各级部门推诿,现将此事公布于众,希望广安市政府给予监督清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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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广安区纪委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3月2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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