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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别排队了 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无需“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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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8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27日,乐山城区嘉定北路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排起了长队,大家扎堆前来处理交通违法的原因多是误认为3月1日以后非车主未绑定驾驶证就不能销分。

  对此,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实际上3月1日后,在窗口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跟之前相比并没有变化,“绑定”只是针对邮政储蓄、银行、自助处理等便捷服务,大家不必前去扎堆处理交通违法。

  据交通违法处理大厅的民警介绍,27日当天,前往大厅处理交通违法的人数达到了平时的3倍左右,其中不少都是受到网上不实信息影响而赶来处理相关业务的。针对这一现象,民警在大厅醒目处张贴了相关情况说明以及“‘交管12123’APP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图解”,并通过扩音喇叭不断向排队市民宣传,劝导大家不用急于扎堆处理车辆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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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向排队市民解释相关新规

  记者从“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微信公众号了解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也就是说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进行。

  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自助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该项备案(也就是“绑定”)只针对邮政储蓄、银行、自助处理等便捷服务。在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及各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车辆交通违法的方式并没有变化,无需“绑定”就能进行。

  总而言之,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备案、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是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不会对窗口办理产生影响,大家不用急于扎堆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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