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李彦才,1917年生,1937年从乐山县男中高中毕业,考入国民党成都军校(黄埔十四期),1939年出川抗战,抗战胜利后因不愿参加內战,遂考入国民党南京军校,48年四月分入北平傅作义部,49年一月随傅将军起义,是少有参加了解放军秦皇岛整编的军官之一,整编后持叶剑英,聂荣瑧将军通行证回川接前妻亡后遗子,遭人诬陷被处决。
1986年11月区法院撤消判决。出具手续证明未没收我祖遗房产洪兴客栈。区统战部调查确实,拟与我协商处理。撤判三十四年了。至今未退赔。统战部已换任12位部长。我至今无住房,住单位公房,解放前国民政府定我家为抗属,享受抗日军人待迂,解放后我家成了反属。作为抗日军人后代,我们呼吁国家甄别抗日军人与参加国共战争军人身份,对参加民族解放战争军人落实政策。退赔我已被查证被挤占祖遗房产。呼吁社会关注我抗日军人后代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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