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加强领导。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组长的36个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禁渔工作的领导,并把禁渔工作纳入2018年度目标考核。⑵深入宣传。县农业、水务、食药工商等8个部门组成4支宣传队,深入水生生物保护区、渔区、水产品交易市场和鱼餐馆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禁渔宣传,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渔业法》、开展禁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的禁渔氛围。⑶落实责任。县政府与全县182个昼夜巡逻小组签订管理责任,并加大对挖沙、采石等涉水项目和水产品市场、餐馆等水产品经销场的检查力度,禁止破坏、销售天然野生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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