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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追赶逃逸者致死”案死者家属撤诉,唐山法官有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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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代快报讯2月28日有媒体报道,唐山"追赶逃逸者致死"案死者张永焕之子张殿凯提起上诉,并已被法院受理。3月1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张殿凯已撤诉。


2017年1月9日,唐山市曹妃甸区柳赞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摩托车驾驶员张永焕逃逸。正在事发现场的朱振彪驾车追赶。两人一前一后行至一处铁道时,张永焕在铁轨处被火车撞击身亡。2017年11月24日,朱振彪接到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他被张永焕家索赔60余万元。2018年2月12日上午,该案在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法院开庭审理。12日下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永焕家属的所有诉求,认定朱振彪的追赶行为与死者撞 火车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朱振彪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而且属于见义勇为。

2月28日,有媒体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死者之子张殿凯提出上诉并已被法院受理。

3月1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拨打张殿凯手机以求证此事,但一直无人接听。下午,记者联系上了"追赶者"朱振彪。他向记者表示,"代理律师告诉我,对方已撤诉。我正赶往律师事务所。"谈到对撤诉的看法,朱振彪表示:" 那么接下来,各自过各自的生活就行了。"

随后记者致电朱振彪的委托律师周存鹏,他向记者证实对方已经撤诉。"我们已经收到法院寄出的裁定书,对方撤诉了。撤回上诉,意味着一审判决已经发挥法律效力,这事已经盖棺定论了。"

截稿前,记者再次致电张殿凯以了解其撤诉原因,电话接通后,张殿凯一再向记者表示自己很忙,不方便接受采访。

              

     如果发生在巴中,法院是不会这么判的,说不定朱振彪还会被抓起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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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3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鼓励见义勇为。

发表于 2018-3-3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伸张正义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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