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国营乐山造纸厂的朋友们还记得2010年8月全厂职工去签字的那张《特殊工种(岗位)核定表》吗?大家有没有在这张表上看出问题?最下面的那一栏,审核签字的是当时市政府工作组。问题来了,一、市政府工作组有没有行政主体资格?二、代表市政府工作组签章的是经信委,那经信委有没有签定工种的职能?告诉大家,不好意思,都没有,大家伙被乐山市政府给欺骗了。太可恶了,当时因为还想着是市政府带头给签的,理应有效,万万没想到政府却利用大家的认可,用政府的公信力干了欺骗广大职工的事。他们那些退了休的无所谓,但你们这些没退休的,以后想用这张表享受特殊工种55岁提前退休政策的,恐怕是想多了。万幸,有人终于去起诉了乐山市政府,乐山市政府当被告了!!可惜,乐山中院不敢接招,不给立案,现在上诉到省高院了,省高院尽然也不敢接!!到现在为止已经超过3个月的上诉期,没给个立不立案的说法!!严重违反程序。由此可见,是告对了的,省高院也觉得棘手啊。欢迎有识之士不断的起诉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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