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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阵] 永州雷久强:我为死去的儿子向冷水滩警方讨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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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6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永州雷久强:我为死去的儿子向冷水滩警方讨真相
————强烈要求冷水滩公安分局回答我提出的9个质疑
2012417日,我儿雷俊峰死于嫌疑人陈爱国的家中并被抛尸于永州市三医院急救中心一废弃房内,但冷水滩公安分局却至今没有将凶手抓获,导致法院无法判决,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在这里,我要向冷水滩区公安分局提出如下9个质疑
我要提的9个质疑如下:
  (12012416,在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客运有限公司驾驶客运大巴的我儿向单位请假回湖南老家考A照,他在电话中告诉家人要在家里住一个星期,并说17日中午回来吃饭。我儿早上到家后因没有直接回家,中午时分我们便拨打他的手机,但无人接听。从当日下午到晚上,我们数十次地拨打儿子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从10日凌晨起,我们便怀着焦灼不安的心情开始在我儿的朋友圈打听其下落,但一无所获。19日上午,我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转至凤凰园梧桐派出所,得到的答复是人员失踪,自己寻找20日,我们亲自到派出所要求警察调查死者的相关情况,警察仅仅应付式地登记了姓名和年龄,未问及其他情况。421日,我们怀疑儿子被绑架或遇害,便再次去派出所要求立案侦查,并请求调出我儿17日的通话记录,但警察让我们自己去电讯部门查询,我只好托广东的亲戚到死者开户的电信公司去查,获知417日的通话号码有两个:1879775851113974606639(后来得知该号码的机主正是被抓获的嫌疑人)。我们将可疑号码交给凤凰园梧桐派出所后,警察在电脑里随便查了查后告知我们:他们没办法查,要我们自己去查(后来得知凶手和该所的警察关系很铁)!当日下午,我们到分局信访室求助,分局接访人员给派出所打了电话要求查查我们提供的号码。24日,我们再去派出所,谁知该所负责人以我们告他们的状为由大骂我们,经我们再三道歉恳求,才简单登记有关情况。57日,我们接到该所所长的电话(15907463222),说这事属于失踪,你们自己去找!更令人气愤的是,514日,当我去派出所求助讨说法时,派出所竟然将我的三个家人予以关押,却不去抓捕凶手,我追问凤凰园派出所:你们对此该作何解释?该抓的究竟是被害人的家人还是杀我儿子的嫌犯陈爱国?
  (259日,当有人在永州市三医院废弃房发现我儿子的尸体后,我们即去凤凰园梧桐派出所请求警察查询核实,警察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便说死者是一个流浪汉,不是我儿子,然而,事后经法医和监控录像证实:59日在市三医院烂尾楼里的那具尸体就是我儿子!请问凤凰园梧桐派出所的警察为何在没有经过认真鉴别的情况下就轻率地下结论说死者不是我儿子而是一个流浪汉?究竟是我儿子像流浪汉还是某个流浪汉像我的儿子?
  (3)我儿子被杀后,其尸体被凶手抛弃在离凶手家2公里以外的市三医院废弃房,要知道抛尸者是何许人也,只需看看监控录像就一清二楚了,因此我们强烈要求警方提供59日该路段的监控录像,但警方以监控录像模糊为由拒绝向我们提供嫌疑人抛尸的监控录像,这就奇怪了:从凶手家到三医院是一段大马路,监控的清晰度应该没有任何问题,请问警方不让我们看监控录像我们又如何相信你们所说的监控模糊?你们所说的监控模糊究竟是真模糊是还是假模糊?假如凶手杀害的不是我儿子而是某个警察,是否警方也会以监控模糊为由不让遇害警察家属看监控录像?你们嫌监控录像模糊可我们不嫌模糊,你们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向我们提供监控录像?
  (4)我儿子的尸体被抛弃至永州市三医院烂尾楼后,尸体上竟然有个吸毒的针头,这显然是凶手在刻意营造我儿子吸毒的假象,目的是为了掩盖凶手故意杀人的真相,这种欲盖弥彰的把戏,恐怕连三尺孩提也能一眼看穿,却被有专业素养的警察所当真予以认可,请问我儿子的尸体被抛弃在两公里以外的市三医院烂尾楼,难道尸体还有意识还有将吸毒针头放在自己身上的动手能力?为何警方认定我儿子因吸毒而导致非正常死亡,却不去追寻侦查毒品的源头?难道警方在毒贩害死人的情况下还放纵毒贩继续害人?
  (5) 我儿子被杀那一天即417日,在中国银行两次取款,口袋里有取款条,取款之后即去了凶手陈爱国家,其后我儿子就被凶手杀害了!取款的时候,我儿子下身穿的是牛仔裤,上身穿的是条纹体恤衫,而尸体的着装不一样:上身的条纹体恤衫内衣没有了,仅仅只剩下一件棉衣。请问警方如何解释我儿子取款到了陈爱国家后就被杀害的巧合?如何解释取钱时的着装与尸体着装不一致的异象?如何证明凶手没有谋财害命嫌疑?
  (6)我儿子遇害后,警方主动给我们开具了一纸假证明《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关于对雷俊峰死亡事件的情况报告》,以此证明我儿子是猝死,让我们找儿子的工作单位——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客运有限公司要求工伤赔偿,遭到我们的拒绝,因为我们最需要的不是工伤赔偿,而是儿子被害的真相和凶手遭受法律惩处的结果,请问冷水滩区公安分局给我们开具假证明意欲何为?是否想将我们维权的目标引向我儿子的工作单位?是否警方想以此推卸自己的责任?
  (7)我儿子遇害的时间是417日,尸体火化的时间是54日。按规定遗体火化需要逝者家属提供其身份证明;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由所在社区单位出具火化申请,最后由直系亲属在火化单上签字认可。但我儿子的尸体被火化时,我们作为他的父母竟然毫不知情!请问为何我儿子的尸体被火化时不通知我们?在我们不知情和没有在火化单上签字的情况下就火化我儿子的尸体是不是侵犯了我们的知情权?
  (8)冷水滩区公安分局对我儿子尸体所做的法医鉴定,称尸体胸、腹腔内脏器完全腐败自溶、流失,躯干呈空壳样改变云云。各位看官:当时是阳历三月,我儿子的上身还穿了棉衣,表明当时的气温并不算高,再说从我儿子遇害之日到法医对我儿子做尸检之时才14天,内脏腐烂可信,但若说脏器腐败到了自溶、流失的地步,我只能说这是悖言乱辞、撒骚放屁!谓予不信,不妨做个试验:在阳历三月天将一只鸡或一只鸭杀死弃之市三医院的废弃房内,看看14天后死鸡或死鸭的脏器是否会腐败到自溶、流失的地步?是否14天后只剩下躯壳?如果真如鉴定报告所说的腐败到自溶、流失的地步,我自动放弃为死去的儿子讨说法的努力,假如没有出现鉴定书中所说的腐败到自溶、流失的地步,则请公安机关重新启动侦查程序,迅速将凶手陈爱国抓捕归案,请问冷水滩区公安分局敢做这个试验吗?为何公安机关的法医如此不顾事实闹出这种常识性的错误?
  (9)警方对我儿子的尸体做过两次鉴定:第一次鉴定没有说我儿子吸毒,第二次鉴定却称我儿子吸毒,公安机关为何要做第二次鉴定?是自己不相信自己所做的第一次鉴定结论,还是为了证实我儿子系非正常死亡才做了推翻第一次鉴定结论的第二次鉴定?我们认个死理:既然公安机关做了证明我儿子吸毒的鉴定,就必然有用来做鉴定的标本,你拿不出标本,我就有理由质疑你使用别人的标本给我儿子做虚假鉴定,为此我要求冷水滩区公安分局给我提供标本,但接待我的警官两手一摊:没有标本!那么请问标本到哪里去了?没有标本又如何做的鉴定?
  我请求永州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就我上述9个问题,在网上公开作出令人信服的答复!冷水滩区公安分局的警察同志不要说我讨嫌;不要说我给你们添麻烦,毕竟雷俊峰是我们的儿子,有道是:母子连心、父子连情。人们无法承受失子之痛,更无法承受承受不明不白、模糊不清的失子之痛!当然,要是我儿子的死是不存疑点的自尽或非正常死亡,我们只能替儿子认命了,问题是我儿子的死疑点太多,这些疑点沉淀在我们的心底,让我们食不甘味、夜难安寝,不消除这些疑点,我们做父母的总觉得对不起儿子,一种深深的内疚感抓心挠肝般地折磨着我们。请警察同志换位思考一下:要是你们的亲人突然死亡且有很多逻辑证据证明被他人杀害却被轻率地定为非正常死亡,你们会善罢甘休吗?
  亲爱的警察同志:我们都会伫立等候着体现警察职业良知和职业责任感的回复!
  投诉人:永州市冷水滩区珊瑚路社区警民路2 雷久强
  联系方式:17346981621
  
文章转载自红网百姓呼声: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325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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