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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内江市物价局、市医保局、市人民医院联合侵害癌症放疗病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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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7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江市物价局、市医保局、市人民医院联合侵害癌症放疗病人权益

一、回顾

       2016年底,本人在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做鼻咽CT高度怀疑罹患鼻咽癌,遂办理了转院申请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检查治疗并到东兴区医保局办好了异地医疗手续,2016年底开始在华西医院做检查和治疗直到2017年中期结束,其中四次入院做三疗程诱导化疗和一疗程三维适型调强放疗、四次门诊做两疗程同步化疗和两疗程放疗。本人的保险类别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报销相关费用时,三次诱导化疗和两次同步化疗的报销都相对比较正常,但在报销放疗费用时,产生严重的问题!
       内江市物价局自2009年下发医疗报销目录并要求各医保局严格按照其内容报销,当时定的放疗报销额度是每次286元,而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三维适型调强放疗的价格都已经升到单次1100-1500元左右了,其定价严重畸低,严重偏离全国的平均额!
       本人在华西医院的放疗共33次,每次1200元,总计39600元,而实际在本地医保局才报销了约286*33=9438(有出入但大的数额差不多)。同病房同病症同时期治疗并报销的病友,城镇职工医疗的一般报销达85%-95%,即使是新农合也能报销达65%-75%,但我们伟大的内江市,却只能报销23.8%!
       鉴于数额比较大,本人比较慎重地对待此事:
       首先,我们咨询了医保局相关人员和领导,得知2010年他们就发现这种不正常的情况出现,向市物价局提出后,2011-2012年间物价局将三维适型调强放疗的报销额上调到了1100元/次,当年按此标准报销了好几个病人的放疗费用,但2011年底市物价局换了局长后,新局长要求恢复以前的286元/次的额度,从此一直适用至今!为此情况各县/区医保局和市医保忆多次向市物价局反映放疗定价不合理,但市物价局一直没正视并做出正确回应!其中有一次很好笑的事,我们去新华路的内江市医保局咨询此问题时,市医保局一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是因为内江人穷,交的保险费低,所以放疗报销费也低,内江GDP全省第十能有多穷,穷得过甘阿凉?穷得过达广巴?在内江的城镇职工医疗报销额不如川内其他地市新农合的一半?堂堂市医保局的正式对外窗口的正式工作人员,说出如此不专业无人性的话,让市委书记汗颜,让市长颜面何存?真是丢尽内江人的脸!
       其次,我们到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放疗科进行访查,一住院大楼对面的医保办咨询,里面的工作人员很不耐烦,好象也不大专业,没直接回答前述放疗报销额度方面问题而敷衍过去;去肿瘤科和放疗科咨询,一般医生或工作人员有个别听说过这方面问题的,但大多不清楚;去放疗室,终于访问到一个值班医生(有录音),她比较明确地说内江市是存在这方面的报销问题的,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三维适形调强放疗费用是1150元/次,报销286元/次确实太低了。
       然后,我们在华西医院放疗期间,制表登记和口头方式咨询了当时放疗的以四川省人为主的病友们,大家都对内江的报销情况感到震惊,因为他/她们在当地(如甘孜凉山南充达州宜宾自贡广元重庆湖南等地,以成都最多),最低的放疗报销比例也可以上65%(新农合),而内江的城镇职工才报销23.8%!同时,我们也咨询了一个和本人同病种同时期在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的病友,她确定是按1100-1200元/次缴的放疗费用,报销也只30%左右(因是和其他检查治疗一并报销的,单次放疗报销额只能行出大概数),即放疗前后交了四万多元,只报销了1.2万多点。这些情况在各人民医院的财物机构和和医保局肯定一抓一大把,只不过我等百姓接触不到这些病友和数据而已。

二、质疑

       1、人民医院:不只第一人民医院,凡开展了放疗业务的内江医院都应该包括。既然市物价局确定的三维适型调强放疗的价格是286元/次,为什么你们敢不按物价文件,以四倍多的价格向处于经济崩溃边缘的癌症病人及其家庭收取如此高的费用?!你们这几年到底赚了广大癌症放疗患者多少不义之财?!是什么让你们如此丧心病狂、穷凶极恶的?!
       2、各医保局(县区级及市级):你们为什么要如此懒政----明知道市物价局定价严重错误,为什么不能直接地、真正解决问题地和市物价局落实呢,而是一味地发函,要知道,对一个怠政的官僚机构,函件可能最多到了门卫室就会无影无踪!而且只顾发函不管结果,这就是我们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机构做事情、解难题的方式?不过是掩人耳目,敷衍塞责而已!
       3、市物价局:
       ①在你们眼里,物价如此敏感的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项目,你们可以因人而改因人而更?局长一换,正确了一年就可以一句话再次回归错误?如果2009年的是正确的那为什么2011年要改,2011年的是正确的那为什么2012年要改??领导换了就可以随便更改而不是理智、科学、合理地对待上一届的决定?因人为政,这就是你们市物价局的为政之道?
       ②社会在变,世情在变,国家在变,你们2009年定的价格,用到现在2018年还在堂而皇之地存在并执行着,这是好安逸的工作和职业、好美妙的员工和领导!你们的子孙以后也可以弄进物价局了,反正有他老子或爷、公定好了的价格,用个几十几百年都没问题,子子孙孙都可以在物价局安逸到死了!如此怠政、痞政、懒政,在今年两会都要求简政勤政的要求下,这种“无用”的“以不变应万变”的部门还不如取消或者合并入发改委下的物价科算了。当然,你们会用程序合规来掩盖你们的不作为,中央还要求大家以时俱进,你们可真会进呢!!
       ③各个县区医保局和市医保局,根据国家和社会实情,多次、多次、多次向你们发函要求正视该项错误,你们却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地推诿、敷衍、无视!既没有正式回复,也没有解决问题,好一个老大的风范,好一个不作为的行局,好一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部门!做人要人品,你们这些为政之人,政品何在?你们这些为官之人,官品何在??
       ④内江的发展,好象还不需要克扣几十百把个癌症病人的放疗报销费用来保证资金的充裕度吧,难不成物价局把我们这些人的钱扣下来了,市领导会对局长、副局长、科长、股长等等加官进爵?
       4、人民医院、医保局和物价局:你们就这么笃定,你们的至亲、亲戚、好友、同学同事等就永远不会得癌症不会放疗,就笃定你们不会被这些所困扰并受侵害?你们就永远是侵害方不会成为被侵害者?每一个内江人就敢说自己永远不得癌不放疗不去内江的任一个医保局报销放疗费用?!这几年是我们这些人的权益受损,谁能保证以后你们的权益不会受损?

三、诉求

       需要本人的信息,东兴区医保局会有,从早至今能对放疗报销额度如此专注的也只本人一人而已,一问便知。
作为一个癌症病人,反正时日无多,无非为家人争取一点可怜的治疗报销费用,以减轻家庭生活和病人治疗负担。无欲则刚,也就不怕什么打击报复之类的。如果解决不了问题,单位领导、亲戚朋友来都没用,实在解决不了,好象还有行政诉讼吧。
       不论以什么方式,诸如捐款也好、补助也好、国家赔偿也好,随便哪种方式,只要把该报销的那部分OK了,大家就OK了。如果能真正解决内江癌症病人放疗费用报销额严重偏低的弊政,本人也算为内江人民做贡献了。
       以周边地市的报销比例95%为例,按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收费标准,1150*95%=1092.5元/次,少报销费用为1092.5-286=806.5元/次,总计33*806.5=26614.5元。
       别担心,本人这次只在人民日报的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再多就是上麻辣社区让广大川人评评理,至于全国各地论坛、社区和本地市区县的相关平台、公众号、微博号、微信群、QQ群等等,本人暂时还没做打算。不要封我的号或删我的贴,我91年开始接触电脑94年开始接触电脑培训97年开始接触网络98年就开始在全国电脑类报刊发表电脑网络办公等方面的经验文章、论文和专辑达三十来篇次,你们找的人应该可能还是我徒弟的级别吧。
       一切以最终结果为准!

                                                                                                                                                                                                                                                                                                                                                                                             2018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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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3-17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片等根据情况奉上。

 楼主| 发表于 2018-3-17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是应该去年就发出来的,原以为医保局在年底会向物价局发函,说不定能解决费用问题呢,所以就等了近一年,结果当然就是没有结果,所以不得不发出来让广大网友们评评理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3-18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评评理。

 楼主| 发表于 2018-3-18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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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3-18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城镇职工保险,第一个疗程的放疗交了14184.47元,结果只报销了2798.32元,报销比例才19.72%!!!

 楼主| 发表于 2018-3-18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第三疗程的放疗报销比例也很低,图片后面补上。
发表于 2018-3-19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方便加个QQ交流吗?

 楼主| 发表于 2018-3-20 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3-21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3-21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firstpc@163.com

 楼主| 发表于 2018-3-27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4-7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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