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的苦衷还是变相售房效应?
本人来成都务工21年,不说对成都做了什么贡献,但也对这个城市相对熟悉。
以前小孩一直在老家由老人看护在老家镇上上小学,时间过得很快,小孩马上到上中学阶段。年前问过一些旁人和政府相关单位也了解了一些入学条件和手续,买了社保,办了暂住证,进了公司,可就在这些手续都满足条件准备完后问题来了,去教育局咨询才得知条件还没有达到,觉得难以理解,教育局说光有租房合同还不行,还得在小孩入学前一年,把租房合同拿去社区备案满一年才能证明在此租了一年以上住房。
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社保不能证明?难道在公司上班那么久我住的路边吗?
为什么暂住证不能证明?现在办理暂住证都是要提前半年申请后才拿得到暂住证,难道这还不能证明吗?
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当初咨询时就没听到说要把租房合同提前一年先拿去社区备案登记?
现在剩下的办法就是想让小孩在成都读书就只有在成都买房,办理了房产证才能就读。现在房价这么高有多少家庭的小孩正处于现在这个阶段,又有多少外来务工人买得起这么高价的房,想让小孩在最为关键的学习期留在我们外来工的身边就读真的是太不容易了,各种手续条条款款,咨询不完的政策。
方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政策,到底是名誉上的方便还是我们外来工太笨连政策都咨询不明白不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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