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目前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大会还将审议并表决监察法草案、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必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融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 加强党的领导和社会共治相结合。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力量。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立正确的方向。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加大对违反责任制行为的追究力度。同时,还要有序推进社会各方参与,要审时度势,见微知著,把人民群众的批评与诉求作为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持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吸引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反腐倡廉工作中来,只有不断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多管齐下,才能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是由反腐败目标要求决定的。反腐倡廉不能仅仅靠法律来完成,必须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坚决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建设廉洁政治,决定当前的反腐败不但要有力,而且要有效,更要有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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