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跑点路,而是这边跑了又跑那边,两头都要跑
这下来了!国地税合并 你再也不用“两头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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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大势本就久分必合,都是搞一个工种的国税地税这一路走来,分分合合的话题天天就在扯来扯去的,各方的意见说起都是道理。这几天的两会上就定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那么,这次国务院正式提出改革方案有哪些变化或看点?
先说前世:国税和地税机构分设原为分税制改革的配套措施。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其主要内容是在税制改革的基础上,改变了过去财政承包制的做法,将所有税收按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每一项改革都是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的,在当时的背景下,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提高财政收入的“两个比重”,即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以及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两上比重”,有利于增强财政的再分配能力和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所以,为了保证中央政府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征收,同时加强地方税的征收管理,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再说今生: 转眼24年之后,现在又要合并了。
原因:经过多年运行,问题也显现出来了,最突出的是纳税人为了履行纳税义务所需要支出的成本大大上升。打个比方说,一个企业缴纳增值税需要到国家税务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就要到地方税务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国地税的信息系统不兼容以及沟通协调不畅等问题,纳税人需要向国税、地税重复报送涉税资料,接受两个机构的税务检查等,遵从成本比较高。其次,从税制改革的角度看,近年来,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推进,营业税作为主要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地方主体税种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国税与地税的征管范围和征管职责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国地税合并的条件就成熟了。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跑点路,而是这边跑了跑那边,两头都要跑,想起就不舒服。
交过税的朋友就晓得,有时光是去排个队就要排两三个小时,有的还可能等几天。然后你要先从国税局办完业务再跑地税局,累得要命。还有就是纳税人喊累,税务机关也有怨言,成本实在是太高,所以,多方面因素,而且呼吁让国税地税合并的呼声也不断。尽管,税务机通过减少事前审批,实行备案制等一系列改革简化了报税的流程仍然是效果不佳。
说穿了,两家办税单位就相当于两个股东合伙做生意,但是,谁主导谁从属的问题一直解决不好,就经常出现“打架扯皮”的情况,此外,人员管理上也存在很大问题。一方面,这对公务人员的能力要求变得更高了,要求工作人员既懂国税业务又懂地税业务很麻烦。另一方面,由于地税是省属单位,国税是中央直属机构,因此很难有一个文件,从制度层面对两方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干的多的拿的反而少,这谁还想认真干活?因此,效率不高,老百姓说明明搞的就是一个行业偏要弄两个“摊子”来摆起,这叫政出多门。还有就是票证的安全隐患。由于两家联合办公,双方工作人员都有渠道得知对方票据的账号等基本信息,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原因很多不一一细说,直接改革,所以说这回就定了。从未来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来看,未来我们要推动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需要以自然人纳税人为征管对象。由于自然人在全国流动,也会有跨区域的收入来源,这将对全国统一的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征管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出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国地税合并对于提高征管效率的意义也更为重要。对于“地税与国税合并”,税务领域的学者表示,合并改革是长期趋势,“营改增”或许是国地税合并的其中一个助推器。我们是一个单一制国家,从节约行政成本和政治成本的角度去讲,该合并就合并,这是个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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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歌说事”。民生透视、热点分析、拥抱自由、独立思想、以卑微的“闲言碎语”换社会点滴之改变,以发瘪言的形式演绎麻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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