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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找黑势力要工资(二)嘉陵区刑侦大队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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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0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情发生大体情况如下:16年11月弋全意作为南充嘉陵区某建材有限公司债委会主任负责企业生产自救经营的全面工作。在其经营期间公司业务也有长足发展,向南湖凯旋广场等房地产公司输供两万余方混凝土。公司法人、经侦大队多次要求其签署承包协议等正式文件。其作为债委会主任  
       一 :未向债委会缴纳其经营业绩以及利润,
       二:未向债委会缴纳企业承包费用。
       所以在17年四月末强力其退出生产经营。然而工资事情过年后就一拖再拖,多次索要无果。在其退场后几天的一个晚上。外地职员遭到了多名蒙面黑势力的欺凌殴打。曲水派出所的案件结果为“过来结案,补偿两千块医疗费”之后未再有下文。
       南充待又不敢呆,外地员工纷纷回家待消息,生怕再待下去缺胳膊少腿。在劳动局备案后都纷纷散了。跑程序跑程序跑程序。这一年跑下来。前几天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个钱要要的话只能找公司法人而无法找到弋全意本人。因为他不是公司的主体。
       其实我是不懂法律哈,我们9个人总共有10来万工资。我就想问问有没有明白人,中国的现有法律能不能治这种黑人。他是不是逍遥于三界之内不在五行之间的神仙般的人物。
        再次正式询问南充市嘉陵区刑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第二百七十六条》之相关规定,劳动局多次补充足够材料至你单位,后来为什么这个案子立不了案。请于此给出法律意义上的答复。-----喝稀饭的打工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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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2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3-22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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