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律师严政帮巴中一建筑老板杨某放高利贷30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是由一位农民贾文通账户转给方某)给一开发商方某协定一年期,严政钻法律空子试图以看似合法的方式掩盖不合法的事实,为了把放高利贷利息变为所谓合法化与方某协定在方某收到钱的当时,方某按照严政要求提前把一年一半利息540万元人民币转存入了严政指定银行账户。而后继续按月息1.5(每月45万元)继续支付利息,(在诉讼中严政拒绝承认收了这540万元人民币,方某要求巴中中级人民法院调查,法院回复查不出钱的去向,这么大一笔钱又没出柜台难道盾地了不成?...)严政为了借款资金的安全,方某说严政强行(庭审笔录中记载)喊方某把巴中市西华街方某开发建设的金都西锦负一层、三层、四层、五层(没交一分钱房款,三层、四层于2010年开始以对外销售当时方某也告诉了严政的)虚假签给了一名幼儿教师黄莉,具方某说这3000万元人民币也不是杨某的,是杨某代相关人员放高利贷,包括上面三人都是3000万元人民币幕后操纵的棋子。借款还没到半年严政就单方解除合同(方某在继续支付每月利息45万元的情况下)并且起诉了方某,在诉讼中严政多次变更诉讼请求并且变更后就否认前面自己所说的和写的事实和依据(开始严政以不认识黄莉为由以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变成与黄莉委托关系,到现在都没有委托相关资料。从开始诉求主张方某还钱到主张拍卖三、四层房产偿还债务又到主张享有抵押物权,而巴中中级人民法院积极配合,无视我们和开发商方某的辩论和事实依据不顾程序做出错误判决(高院裁定巴中中院程序严重违法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他们更肆无忌惮了,严政直接否认以前三次法庭上所说的和写的事实和依据直接变成房子就是严政买的了,2015年严政就起诉了方某,严政还拿一个2016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作为买房子铁的证据,严政说是笔误巴中中级人民法院居然还采纳了这个协议的准确性(法院不顾三层、四层分别于2015年4月前后实际交付给了我们实际购房户,办理了相关房屋交接手续并缴纳了相关费用,部分以实际使用,听严政一面之词说房屋未达到交房标准为由判我们是恶意接房。整栋楼几百户购房户分别于2014年开始陆续接房,到2017年入住率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难道几百户购房户都是在恶意接房吗)无视我们实际购房户的事情和依据居然直接把房产判给了严政,还说是典型的一房二卖,既然是一房二卖就涉嫌诈骗应该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为什么还继续审理并判决,是法律专门是为放高利贷而制定的还是那3000万元人民币的幕后黑手伸得太长了呢?这样让我们老百姓哪里说理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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