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岗乡人民政府 关于“霸道的乡人民政府”网贴的回复 欒闅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乡工作的关心及支持。您在麻辣社区所发《霸道的乡人民政府》的贴子,平岗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过全面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许明国于2009年在平岗村一社因“5.12”地震灾后重建,未办理相关手续修建了房屋;该户于2013年按照2011年县委政府关于“两清”(清理违法占地、清理违法建筑)的相关政策规定接受了处罚并补办了相关手续。 二、许海平于2017年10月下旬在平岗乡平岗村一社(小地名:酒厂湾包儿田)处的基本农田内未经审批违法修建猪圈,占地97平方米,且距离周边农户较近,严重影响周边农户生产生活环境。我乡分别于:2017年11月14日由乡分管领导赵武、国土员杨攀玉、驻村干部廖占权及村两委干部到现场出具了《限期复耕通知书》(平岗乡送[2017]第02号),由许海平家属管华勤签收;2017年11月28日赵武再次带领相关人员到现场阻止其修建猪场,但许海平拒绝停工复耕;2017年12月1日电话报告县国土局,县国土局下两国土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并现场出具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南国土资监改(2017)48号),许海平拒签并未停止违法行为;2018年3月1日在乡政府办公楼约谈许海平,现场出具了《平岗乡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平综建送(2018)1号),限期3日内拆除还耕,由许海平签收。截止2018年3月5日该户仍然未拆除还耕,2018年3月6日至3月20日期间村两委干部多次到其家中做思想工作,但其本人仍未拆除还耕。 2018年3月20日我乡在平岗村村务公开栏张贴并公示平岗乡人民政府《关于对许海平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修建圈舍的行为实施强制拆除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18年3月27日对许海平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修建圈舍依法实施了强制拆除。并于拆除后,组织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复耕。 最后,感谢您对平岗乡工作的关注、理解,同时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联系电话:0827-8617034。
平岗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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