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家中学一学生突得|,左侧额颞顶枕部硬膜下血肿伴大脑镰下疝形成2,蛛网膜下腔出血3.凝血功能异常。
该学生家长在治好该学生后,找到法院与派出所熟人一起想办法,(据说因该学生在生病住院的一个多月前,在学校因与同班几位同学一起在戏逗一个5岁小孩的时候,小孩曾不小心用小石子扔到过该学生的头部的后颈处,当时该学生因没任何不适或流血,并未告知在校老师和其小孩家长,)该学生家长向镇法院提起起诉,要求其小孩家长陪尝该学生所治疗医药费及残疾费(该学生现在学校成绩名列前矛)等十几万元,镇法院认为这个小孩该承担绝大部分责任,完全无视以下现实。
1.当时一群孩子嬉闹完后,该学生并无任何不适。
2.这一个多月中该学生正常参加了体育锻炼或学校组织的运动会,其间其身体并没有任何不适。
3.这一个多月中该学生在单元测试和月考中成绩都非常优秀(正常发挥)。
在这里我想问一下大家,当一个人脑子里面流血一个多月不止,这一个多月期间,人的身体没有任何的感觉不适和行动影响。这正常吗?
要是法院不认以上现实,那以后我国判案就简单了,不论什么情况,什么病情,只要生病了,就找最近一个和自已有过肢体接触的人,一找一个准。要是这样,我国碰瓷界将再掀一波新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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