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的部署,到2019年12月底前我国将对全部农村集体资产完成一次清产核资“普查”。农村集体资产包括三类: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农业农村部制订了“三步走”工作方案:今年4月底前完成准备阶段,重点是拟定工作细则等配套文件、开展培训;2019年6月底前完成实施阶段,重点是全面清查资产,填写登记报表,逐级审核上报;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总结阶段,重点是开展监督检查、成果验收。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利用普查的时机,帮助村民追回集体资产和集体资产应该享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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