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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撞起火致两人身亡 网友谴责过路客车没借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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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05
建议立法,必须有施救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06
你知道他怎么想的吗,借你灭火器用了灭火器不说耽误我跑车时间谁赔我灭火器给你了我能拿回来?就为了这样一点蝇头小利置人命于不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06
这种人就该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08
只是借你的灭火器,人命关天,你咋见死不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09
借是帮你,不借是本份。只能说两个车,互相看是谁的责任。车不可能自己都着火了吧。法律要没写必须帮忙。所以两个车只能找保险公司。或者找相撞的人。每个人互相理解这个问题,不要意味的职责别人想一想自己在那个时候会怎么做。可惜你看都没看见,你也没做什么,你们也没有理由去职责别人。谢谢,我是看见很多快手。看到很多这类事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09
借是帮你,不借是本份。只能说两个车,互相看是谁的责任。车不可能自己都着火了吧。法律要没写必须帮忙。所以两个车只能找保险公司。或者找相撞的人。每个人互相理解这个问题,不要意味的职责别人想一想自己在那个时候会怎么做。可惜你看都没看见,你也没做什么,你们也没有理由去职责别人。谢谢,我是看见很多快手。看到很多这类事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09
见死不救的人应该是违法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10
强烈谴责客车司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10
其实并不差客车一个灭火器,事故太大了。但客车处置欠妥,有过无错!千金难买早晓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11
应该严惩这个谢师傅,没有一点良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11
我们回复或发表意见有用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12
大巴车上不一定有灭火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12
这客车司机素质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12
违背了公序良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12
中江的路本来就危险,还停下了救他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12
瓜麻批,怕死灭火器嘛,值几个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13
各位有车一族应该引以为戒,慢一步比快一步好,愿死者安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13
是罗江到黄鹿的那个人渣公交车司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14
切他妈的三十三见死不救,不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 14:14
客车师机是没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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