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身份证被人拿去银行开户,诈骗、洗钱、偷逃税款;
名下突然多了个银行账户,里面有电信诈骗转来的几百万,随后又被转走;
丢失身份证被人拿去买车,还有100多万贷款和100多张罚单;
去银行开个户头却发现身份证号码被人占用;
不法分子不断改变犯罪手法。近年来,在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地下钱庄、洗钱等案件中,发现不法分子使用伪造、变造以及他人证件等,冒名开立银行账户、转移非法资金,还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他人身份证件冒名办理银行信用卡、贷款等业务,造成证件实际持有人被记录不良信用信息等,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犯罪活动中用于转移非法资金的银行账户,大部分是不法分子利用已挂失或者已失效的居民身份证冒名开立的账户。这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渠道收购他人居民身份证,然后招募人员,选择与居民身份证照片外形相近的人,到银行网点冒名开立银行账户(卡),并高价转卖给他人。这些账户往往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转账、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还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他人遗失的居民身份证冒名办理银行信用卡、贷款等业务并恶意透支、拖欠贷款,证件实际持有人在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被记录不良信用信息,影响贷款等金融业务办理。
由于试点仅在部分地区、部分银行的部分业务中开展,可能会出现同一居民身份证、同一非居民身份证件在不同银行、办理不同业务时的联网核查处理方法不相同的情况。后续,人民银行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向全国推广,届时联网核查业务处理将全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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