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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江县汇滩乡的干部们,朗朗乾坤,天道何在?贼偷了东西不用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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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在南江县汇滩乡三元村一社的石某上午去自己家竹林搬竹笋,当他到竹林时看到三元村三社的李某整在搬他的竹笋,他就一时气急骂了李某,然后他就去把李某搬的竹笋背走,李某就拿了一根棒去打了石某,石某也还了李某两下,石某把竹笋背到另外一家人的家里放着就去找干部,然而李某在石某找干部的时候就去把石某放的竹笋背走了,石某想不通,就报警了,警察来了后问了一下情况,说你们这事不大,让当地的干部处理一下就行。

石某就去找干部,当时李某的女儿正在乡政府上班,石某没有任何背景和关系,干部一通说下来,还说石某不该骂人,石某有理说不清,而且干部也没有让李某把竹笋还给石某,还对石某说这不值钱,算了!

石某看出这是官官相护,也没有办法,而且别人不讲理,李某还当着干部的面骂石某,还威胁石某说我不仅要搬你的竹笋,我还要把你的竹子全砍了!本来派出所的让干部处理这事,可当派出所的走了后,这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我希望同是四川的老乡们来评评理,为了老百姓的不平事出分力!虽然咱没有关系,没有背膀子,但是我是合法的社会主义公民,我们有权维护自己的一切权利,保护自己的财产!我们要严厉批评这种破坏他人财产和偷盗他人财物的社会主义败类,更要严厉打击这种官官相护的社会主义风气,不为群众做主的官,不是好官,在群众面前一碗水都端不平的官不是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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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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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6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干部不是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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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7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干部们,如是所说,不管事大事小,你还有一点是非观吗?

发表于 2018-4-9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正在实施盗窃行为过程中的犯罪份子,你可以当场击毙。不过最好一棒毙命

 楼主| 发表于 2018-4-10 11: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对此贴发表说明,当事人双方一不该偷二不该骂,本人在不完全了解情况下发表此贴,愿向社会澄清说明,是干部们作为父母官,想着当事人双方都有过激行为,而且邻里邻近,低头不见抬头见,出面化解矛盾,现当事人双方已达成共识,双方互不干扰,由此本人申请删帖说明

 楼主| 发表于 2018-4-11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对此贴发表说明,当事人双方一不该偷二不该骂,本人在不完全了解情况下发表此贴,愿向社会澄清说明,是干部们作为父母官,想着当事人双方都有过激行为,而且邻里邻近,低头不见抬头见,出面化解矛盾,现当事人双方已达成共识,双方互不干扰,由此本人申请删帖说明

发表于 2018-4-11 19: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觉得这事不大,如果当时石某用手机拍照或者录像,然后去告发李某破坏生态,至少赔偿,罚款,拘留是躲不了的!当事人双方现在都成了没理了,成了民事纠纷,在农村民事纠纷其实大多数都是干部出门调解,因为大家都是一个地方的的人,没必要搞撕破脸的事,农民有很多不知法,但不代表他们不敢犯法,有可能做出更过激的事情,冲动下引起害人害己的事,干部出面和平解决是对的,其实农村要加强农民的知识法律教育,让农民提高素质修养,提高法律意识,以免这种事再次发生,这次事件是幸运的,双方幸好没有在事发点拼个你死我活,也幸好干部能化解了这事,不然你整我的,我就去整你的,早晚还是会拼个你死我活,所以我觉得这事有两个幸运,不然又会出现一个大的案件,损人不利己,希望当地干部再多多劝解一下,当事人双方的亲人亲戚朋友多多劝阻当事人,说的有点多啊!其实竹子在农村还是挺有用啊,石某你可以打虫除草的药喷在竹笋上,写个牌子,就没有人敢来搬你的竹笋了!我就听说过一个农民为了保护退耕还林的黑桃树,不让别人去放牛,而且国家也规定了黑桃树地里不能放牛去践踏,别人再说不听,这个农民就去买了几包盐,就是我们吃的那个盐,在盐袋子上弄个小洞放在黑桃树地里,用草盖住,这样不管是天晴下雨对盐都没有影响,但是你可以想想,牛是不是喜欢咸的,但一包盐对牛可想而知,从那以后其他人再也不敢把牛赶到退耕还林的地里去了!

发表于 2018-4-14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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