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拟对内江户籍和非内江户籍的6类人员实施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兜住“死有所葬”“逝有所安”这条基本底线,同时保护生态环境。该政策的施行将进一步深化我市殡葬改革,减轻我市城乡群众殡葬负担,促进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该政策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覆盖6大群体,节地生态葬一次性奖补不低于1000元。
免除对象为: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内江市区域内殡仪馆火化的内江市户籍人员,非内江市户籍的在内江市就读大学、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 驻内江市部队现役军人,非内江市户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在内江市居住并取得《内江市居住证》的人员,因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死亡人员,公安机关确认的未知名遗体享受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除。该政策实现了对内江市户籍人员、常住人口和其他死亡遗体的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
补贴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包括6大类9个项目:殡仪车遗体接送费(20公里以内);普通火化炉遗体火化费;三天以内遗体冷藏费(含三天);200元以内的普通骨灰盒;1年内骨灰寄存费(含1年);其它基本服务费(洁具袋、遗体常规消毒费、整容费、卫生纸板费)。惠民殡葬政策旨在保根本、兜底线,以上项目按丧家实际选择的项目予以补贴,若丧家自愿选择免除项目以外的服务项目,或者选择上述项目中更高档次的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丧家自行承担。
同时,为鼓励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该政策对内江市户籍逝者骨灰在指定区域实施花葬、树葬、草坪葬、一穴安放3个及以上骨灰、不保留骨灰等节地生态葬的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