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举报高速路这7类交通违法行为 可获微信转账奖励 4月3日下午,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消息,从4月4日零点起,市民在四川省省管高速公路上发现以下七类交通违法行为,可以使用手机通过“四川公安交警公共服务平台”实时进行举报。公安交管部门经过调查审核后,5个工作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人也可通过“四川公安交警公共服务平台”查看当前已提交的违法举报信息状态。奖励标准如下: 一、举报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的,奖励5元/车; 二、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奖励10元/车; 三、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从事旅客运输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奖励10元/车; 四、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交通肇事后逃逸并成功破获的,每案奖励10元/案; 五、举报在高速公路上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悬挂、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奖励5元/车; 六、举报公路客运车辆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奖励5元/车; 七、举报营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奖励5元/车;举报非营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奖励2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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